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着力解决我镇危化企业特殊作业中存在的制度与执行“两张皮”等突出问题,根据《沁水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开展危化企业特殊作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问题为导向,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聚焦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虚化、流程失控、人员能力不足、监控防护缺失等顽疾,通过严格执法检查、强化风险管控、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持续深化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特殊作业环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整治范围
郑庄镇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不含煤层气)经营(带储存)企业,一般化工和医药企业(以下简称“危化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严格对照县级方案要求,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
(一)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照搬照抄、脱离实际、缺乏操作性;作业票证内容是否规范、风险辨识是否全面;作业人员及监护人是否经过针对性培训并熟练掌握风险、规程和应急措施。
(二)作业流程管控不到位问题。检查企业是否针对具体作业编制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存在“先作业、后补票”、审批走过场现象;作业现场监护人是否在岗履职,安全措施和应急装备是否落实;作业结束后是否按要求组织验收确认。
(三)作业人员能力不到位问题。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是否全覆盖、有实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监护人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是否及时调整岗位。
(四)监测监控及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检查企业移动式气体检测仪等监测设备是否配足配齐,能否满足高风险作业全程监控监测需要;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6年6月底结束,不划阶段、持续进行。镇政府对辖区内所有危化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对我镇相关企业的抽查检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郑庄镇危化企业特殊作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统筹镇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派出所等力量,制定详细检查计划。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针对县级指出的“屡查屡犯”问题,制定本企业具体整治方案并报镇专班备案。
(二)严格过程管控,规范作业行为。督促各企业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社会民营加油站、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必须落实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前向县局报备审查要求。全面加强作业票证管理,加快推进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配齐并确保各类检测报警装置有效运行。
(三)深化风险研判,实施分类惩戒。镇工作专班将参照县级梳理的典型案例和“屡查屡犯”问题清单,深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根据问题隐患的严重程度和数量,对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定(红、黄、蓝),并严格落实相应惩戒措施:
红色风险等级:对存在重大隐患、作业不办票、涉及典型问题或隐患数量超过15条的企业,坚决上报县局建议立案查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予以记分,并责令其在全镇安全生产会议上作检讨。
黄色风险等级:对存在“六个三”制度执行不到位或隐患数量在10条以上的企业,由镇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予以记分。
蓝色风险等级:对存在一般隐患且数量在10条以内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对记分累计达到12分及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按要求责令其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警示震慑。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调阅监控等手段,对企业开展严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涉及处罚的一律建议上限处罚。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现场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要求企业调整。定期汇总梳理典型问题和案例,通过适当形式予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五)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畅通。镇政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信息报送。各有关企业须明确专人对接。专项行动实行月报告制度,各企业每月18日前向镇工作专班报送当月进展情况。2026年6月5日前,各企业报送工作总结至镇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