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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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26-03-20 发布机构: 郑庄镇

各行政村、各林场及相关单位、各涉林企业:

当前,我镇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特险期,气温快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将全面展开,火险等级持续攀升,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接踵而至,防灭火压力持续增加。为切实筑牢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六个能力”的若干措施》等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镇、村两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基础,以火源管控、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火场管理“六个聚焦”为抓手,以“严防、早知、快处”为重点,切实补齐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短板弱项,全力守住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底线。

二、主要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坚决杜绝等级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下。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责任体系,筑牢责任防线

1.以林长制为核心,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

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林长、护林员、涉林企业责任。要结合当前乡村换届选举,同步做好防灭火工作交接,及时更新村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人员,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断档。

各林场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林场包管护站、管护站包护林员的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建立网格化管理台账,实现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网格化全覆盖。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作为本村林长,要带头开展巡林工作,至少每周入山巡查1次,做好巡查记录,重点解决辖区防火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各村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研判辖区防火形势,响应调度预警信息,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每周至少入山巡查2次,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量化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细化到山头。

2.健全包保体系,压实各级包保责任

严格落实镇机关干部包片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包山头,党员包户包人,护林员(管护员)包山头地块坟头的包保责任制,科学划定防火网格区域,明确管控职责,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量化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细化到山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防、项项有措施、件件有着落,打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

3.强化协同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主动跨前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形成工作合力。镇安监站要落实好涉林企业森林草原防火的监管责任,统一调度全镇各级各类救援力量资源。镇林业站要做好火灾预防、隐患治理、早期处置及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镇农业站要加强农业生产生活用火的管控工作,严防农事生产生活用火蔓延至林区。镇民政办要落实好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返工作。镇畜牧兽医站要落实好牛羊牧工、林区养殖户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镇派出所要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及时侦破火灾案件。镇供电所(郑庄、苏庄)要安排人员对自有线路加强巡查检查,确保不因输电线路故障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事故。发生大风天气,及时对穿越林区输电线路采取短时拉闸限电等避险措施。中石油、亚美、蓝焰、风电、光伏等各涉林企业要担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聚焦火源管控,严管野外违规用火

1.强化重点区域管理

各行政村、各林场要聚焦“看好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守好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管好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工作要求,在重点林区、重要地段、关键部位及所有入山入林路口设立并规范运行森林防火检查站(卡)。每个检查站卡安排至少两名检查人员(着红马甲、袖章等明显标识),规范配置“五要素”(张贴《封山禁火令》、设置火种收缴箱、配备金属探测仪器、印制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和登记台账,配备防火小喇叭和必要的灭火工具),严格执行“六步法”。按照“一停”“二讲”“三问”“四查”“五扫”“六放”(一停:所有过往车辆、人员止步接受检查;二讲:向过往车辆、人员讲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三问:询问过往车辆及人员去向;四查:查过往车辆及人员是否携带打火机、香烛、纸钱等火源火种;五扫:过往车辆、人员逐一扫“防火码”并核实信息。不具备扫码条件的进行实名登记;六放:检查核实后放行通过)工作流程认真履职,携带的火种一律收缴代为保管。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地带烧荒燎塄、焚烧秸秆、焚香祭祀、燃放鞭炮等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2.严控人为火源

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瞭望员、网格员、半专业队伍作用,从严管控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生活用火、生产用火等各类火源,建立重点特殊人群、牛羊牧工、坟头墓地、林区重点目标管理台账。严格落实特殊人群的双重监管制度,确保特殊人群监管24小时不断档、无盲区,严防其违规用火玩火。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联系镇民政办予以收容遣返,严防其在林区留宿过夜、用火取暖。

3.严控重点时段

春耕春播时期,要加强对林边、林中小块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村为单位对林边、林中小块地进行排查,建立《农林交错区耕地春播进度台账》,准确掌握小块地的耕种进度和农户活动信息。

“清明节”期间,各村要加强祭祀用火管理,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禁在禁火区内的墓地和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要对辖区内林中林缘坟主、坟头逐一摸排登记,户户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适时掌握返乡祭祀日程;祭祀期间,各村要在入山入林路口增设检查卡口,增加人员力量,严格收缴火种、纸钱,落实专人蹲点监督,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直至祭祀结束,严防祭祀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五一”期间,旅游踏青人员大幅增加,要在通往林区和旅游景点的道路、入山口等重点位置设立防火检查站(卡),加强检查登记,严格控制一切火种入山,从源头上消除火险隐患。

4.加强作业审批管理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确需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开展野外作业、野外用火、勘察、爆破等活动的作业单位,须在县行政审批局取得许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指定专人负责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凡未取得用火许可的,一律不得在林区动火作业。各单位、站所与村、林场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全流程加强林区施工企业监管。

(三)聚焦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各行政村要通过全覆盖宣传,实现喇叭响、电视播、微信发、彩旗飘、禁令贴、标语挂、摩托跑、队伍动、卡口设、袖章戴的目标。

1.防火公告村村贴。在林区及周边乡村出入口、宣传栏、公交站、商店、庙宇、进山路口、人员聚集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更新《封山禁火令》或《防火公告》,确保村村可见、处处可读、及时更新。

2.防火告知户户签。各村级林长、各林场负责人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迅速组织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及护林员开展“敲门行动”和“六进”(进林区、进景区、进涉林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敲门入户告知方式,逐户发放《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告知书》,逐户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面对面讲解野外用火规定及火灾危害,并落实签字回执,春播前常住用户100%覆盖。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人”六类人员及牛羊牧工、七十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管。引导群众摒弃违规用火习惯,主动参与防火,形成“人人懂防火、人人知防火”的全民防控格局。

3.微信提醒人人发。村级林长要充分运用“村民微信群”“家族群”“在外务工群”等线上宣传阵地,坚持每日至少推送1条森林草原防火提醒信息。内容要紧扣防火知识、预警信息、禁火要求、警示教育案例等,通过群内互动、点对点提醒,抢占网络宣传主导权,确保防火宣传入心入脑。

4.高音喇叭喊起来。各村要迅速检查修复所有损坏喇叭,结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在早、中、晚重点时段,持续循环播放火险预报、禁火要求、典型案例等音频内容,确保每天累计播放时长不少于3小时。对喇叭覆盖不到的偏远户,由村级林长安排专人利用摩托车等携带便携式高音喇叭开展流动喊话,切实做到防火声音天天有、户户听、人人知。

5.宣传车辆转起来。各村要统筹组织宣传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等各类车辆,每日深入重点林区、田间道路开展巡回宣传,同步加强巡查,重点关注路边、地头等火险隐患点,做到“边宣传、边巡查、边处置”。每村每日流动宣传与巡查时间不少于8小时。遇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加密频次、延长时长,及时劝阻违规用火行为,实现宣传动起来、巡查严起来。

6.防火条幅飘起来。各村要结合实际,在进山路口、主干道路、林缘地带、村口巷尾等关键区域,规范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刷新墙体标语、安插防火彩旗,形成“点有横幅、线有标语、面有彩旗”的立体宣传格局。在主要路口、进村入口增设醒目固定标语和横幅(每个行政村不少于3条),营造“抬头见宣传内容,低头知防火禁令”的氛围。条幅标语要通俗易懂、警示性强,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醒目常新,让群众抬眼可见、驻足即观,持续营造“处处见警示、时时受提醒”的浓厚防火氛围。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加强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开学第一课、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运用好“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中小学校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镇煤炭、煤层气、风电、光伏、通讯、供电所等涉林单位和企业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其护林爱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禁施工人员带火种入山入林,严禁在林区违规用火、吸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镇文化站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适时展开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要督促涉林旅游企业经营主体在售票厅、景点、步道、休息厅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竖立醒目的防火碑(牌)和标志,告诫游客在景区内严禁用火。

镇林业站要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与镇派出所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打消广大群众违规野外用火侥幸思想,激发广大群众发现举报违规用火的积极性,让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无处遁形。要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切实发挥警醒作用,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四)聚焦风险排查,提升隐患治理能力

1.持续深化“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

各村、各林场、各林区内煤层气井场、煤矿、光伏、风电、供电所等用电单位和企业要认真落实《“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对林(草)地及边缘200米范围内和道路绿化带及边缘50米范围内的输配电线路通道、输配电设备本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建立《穿越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及时发现隐患,立即限时整改,并每月将排查整改台账报镇林业站。

各村要进一步明确输配电线路主体单位监管责任,重点排查高风险区域内输配电线路设施周边可燃物载量大、清理不到位,临近防火设施损坏;输配电线通道林地种植超高树木;电力通道内及周边存在的焚香烧纸、秸秆焚烧、计划性烧除等野外火源隐患。坚决杜绝偏远山庄窝铺、林区养殖场等私拉乱接用电现象,各村要与辖区内各涉林养殖企业签订《用电安全告知书》,严防因线路短路、断路、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等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情事故。

供电所、煤层气、煤矿、光伏、风电等供(用)电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科学规划施工区域,加强设施运行环境清理隔离与安全巡查;按照《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设施巡检制度(试行)》《晋城市涉林能源企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输配电线路老化、设备短路、树线矛盾等隐患,及时更换老旧线路,建立“问题-整改-销号”闭环处置机制,确保“林电共安”。对整改不到位、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通报曝光并严肃追责问责。

2.持续巩固“五清”隐患治理成果

及时查缺补漏,全面整改去冬“五清”工作遗留问题,对去冬未完成的一律采用无火化清除方式尽快清理干净,扎实开展五清“回头看”工作,重点关注林中林缘小地块、防火隔离带等区域,发现一块,清理一块,确保春播前高质量完成清理任务,防止因农事用火和生产生活用火等造成森林火情发生。省、市将对清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凡是发现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清理不到位的,一律从严问责。凡因“五清”隐患治理不彻底,引发森林火情的,取消该村本年度“五清”经费;凡因“五清”隐患治理不彻底,引发森林火灾的,取消该乡镇本年度“五清”经费。

(五)聚焦监测预警,实现火情早发现

1.完善监测网络

镇应急、林业等站所要及时掌握森林草原火险态势,加密会商研判和短临预报频次,把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段和可能发生的情况研究透、预测准,将高火险态势和应对措施及时传达至基层一线。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塔台瞭望、护林员巡查、无人机巡护等方式,强化对重点区域监测。

2.夯实瞭望台基础

根据上级要求,针对不同瞭望台的战略重要性,实施“分级分类,科学调度”。镇域8个瞭望台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三个等级。“重点”等级防火瞭望台,按3名值守人员配备,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在此期间,如遇降雨、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经请示批准后可短时下山休整,待天气放晴立即返岗;“次重点”、“一般”等级防火瞭望台,按2名人员配备,实行“早6晚10”工作制,根据火险等级灵活调整勤务模式。镇林业站将采取“视频抽查、实地突击、定位打卡”相结合的手段,确保瞭望员在岗、在位、在状态。

3.加密巡护频次

各村、各林场要进一步明确、细化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实施“双人捆绑、高频覆盖”机制。每个责任区必须安排两名护林员共同负责,结成对子,互为AB角。避免因为一个人生病、家里有事,导致整个责任区没人管、没人巡,出现“空转”现象。防火期内,护林员每月巡护天数不少于25天,特险期全天候巡护,3天内必须对管护责任区实现全覆盖巡查1次。通过定点打卡、巡护轨迹、巡查日志、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确保巡护质量,确保每一片林区都有人管、有人巡。对未按规定巡护瞭望、迟报、漏报的护林员、瞭望员严肃追责问责。

4.严格基层干部责任要求

镇林业站要进一步加强新任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晋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工作手册》《沁水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森林草原防灭火基本常识、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各村要组织两委干部通过由老护林员带路,踏勘辖区林区边界、水源地,走一遍责任区,确保基层干部熟悉村情、林情、路情。支村“两委”干部特险期内要全天候在村,把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5.加强特殊火防范应对

镇林业站根据雷电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强对流预警信息。预警区域内的管护站、护林员、瞭望员要在72小时内加大巡查瞭望频次,重点关注油松林及历史曾发生过雷击火的区域,及时发现烟点并立即上报,严防巡查瞭望不到位漏报雷击火等现象发生。对因发射卫星火箭残骸坠落等可能引发火情的情况,镇人武部要提前向预落区域村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同步相关信息,联合制定扑救方案并在预落区域预置足够的救援力量。

(六)聚焦应急准备,确保初期快处置

1.严格执行“1416”火情早期处置机制

镇森防指值班室接到火情、热点信息后,同步通知村、林场和护林员进行现地核查,10分钟内完成信息接收,40分钟内抵达热点位置进行现场核查,1小时内反馈核查情况,6小时内完成明火的处置扑灭。全面推动“小火重兵”的扑救机制落地落实,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属地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上报火情信息,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联防区按照“疑火当真火处置、小火当大火处置”的原则迅速集结队伍进行增援、协同作战;镇指挥部按照“一线快、二线强、三线足”的原则,调动一切可以调度的力量参与扑救,将森林草原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2.半专业队伍集中备勤

镇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满员运行,集中管理,采取“定点驻守+动态巡护”的模式,平战结合,带装巡查,熟知辖区内的村情、山情、林情、路情,及时发现并处置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接到应急救援命令迅速赶赴火场。要对现有装备进行全面盘点,风力灭火机、油锯等“重武器”要定期检修保养,保证性能最佳;二号工具、水壶等“轻装备”要补足数量,决不能出现“有人无枪、有枪无弹”的现象。

各林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尽快补充队员,满员运行,集中管理,坚持平战结合,带装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接到应急救援命令迅速赶赴火场。

各村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小分队,从党员干部、青壮年中抽调20-30人组成半专业扑火队伍。

3.物资储备配齐配强

各行政村要按照二号工具不少于10把、铁锹不少于30把、水壶不少于50个(满水放置)的标准,建立村级物资储备库,确保随手能拿、随时能用。各村要全面摸排辖区内水车、挖机等可用机械资源,建立台账、明确联系人,确保随时可调、高效协同。要抓紧时间,对现有防灭火作战图进行体检更新,把关键信息全部落图。

4.建立“向导机制”

各村要建好一批向导队伍,一旦火情位置确认,属地行政村必须立即启动向导机制,定点布控,在通往火场的沿途主干道、岔路口,迅速布设明显标识,形成清晰的“火场通道”;或在每个关键路口安排熟悉地形的干部或群众等,分段接力,专人指挥,确保扑火车队不迷路、不停车、不犹豫,直达火场核心区。

5.加强实战演练

将“1416”火情早期处置机制要求融入日常训练和应急演练,强化护林员、瞭望员、网格员、防火值班室、消防队伍、林场、村镇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开展火情预警、队伍集结、扑救行动、火场通信、紧急避险等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指挥员的组织指挥能力、森林消防队员单兵作战能力和森林消防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各村要组织开展队伍集结、扑救行动、紧急避险等实战演练,提升半专业扑火队伍的作战能力。

6.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合作

各村、各林场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层级分明、无缝衔接”的联防体系,主动与毗邻地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形成“有火一起打、无火一起防”的工作格局,不定期组织线上线下会商,相互通报火险火灾、计划用火等信息,研究部署联防区域火灾防控工作,巩固联防责任体系。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各方力量要快速响应,互派队伍,协同作战,迅速调动一切可以调度的力量参与扑救,将森林草原火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七)聚焦火场管理,确保闭关管控

1.规范指挥流程,构建“三级梯队”响应机制

所有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力量调用严格遵循“一线快、二线强、三线足”原则。

第一梯队(初期控火):属地行政村、林场迅速组织护林员、半专业队伍进行初期扑救,第一时间上报镇指挥部,并安排熟悉山情、林情、路情的村民作为向导,引导救援力量快速抵达。

第二梯队(主力攻坚):镇半专业扑火队伍、镇综合执法队、镇机关50岁以下男性干部职工(20人)队伍组成,配备扑火工具。由镇长或分管领导带队指挥,有组织地上山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同是上报县森防指,县森林消防大队作为主力,到达后严格遵循安全规范,采取“多点突破、边线扑打、分兵合围”战术。

第三梯队(清理看守):各村级半专业扑火队伍。镇党政办要迅速调集周边各村半专业扑火队伍等组成第三梯队,由村委会20至45岁青壮劳力组成,人员200人以上,由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带队指挥,跟随专业队伍清理火场,并安排专人带队做好余火清理、火场看守等工作,严防死灰复燃。做到步调一致、服从命令、机动灵活、反应迅速。

2.强化专群协同,建立“跟进清理、网格看守”模式

专业队伍负责火边明火的扑救,半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负责扑救后火边余火残火的清理,两者必须无缝衔接,杜绝脱节。镇半专业队伍由队长带队,群众队伍由各村主要领导带队,煤矿工人由煤矿指定负责人带队。机关干部要现场督导,确保“专业队伍打到哪,群众队伍跟到哪”。要在火边开设一条2米宽、无可燃物的隔离带,防止火场余火越过隔离带蔓延至未燃区引发新的火场。群众队伍清理完毕后,每隔5-10米留下1人严密看守火边,重点防范隐火复燃和火星飞入未燃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万无一失。借鉴学习“空中侦查上报-指挥下达指令-队伍清理闭环销号”的模式,利用无人机、瞭望塔等手段反复搜索烟点,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到位,不留死角。

3.严格移交程序,压实火场看守责任

规范火场移交程序,科学划定看守区域,投入足够看守力量,确保全线封控,不留缺口,不留隐患,镇林业站、属地村、林场要安排专人全程监督,确保看守人员在岗、通信畅通、灭火装备及水源充足。看守时间足够且在达到“三无”(无烟、无火、无气)条件后结束看守任务。发生复燃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检查

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在全镇各村各重点防控区域开展不间断督导,深入防火检查站卡、瞭望台、物资储备库、涉林企业施工区域等地,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防火宣传、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隐患整改、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和值班值守等方面开展督查。各村和相关单位对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抓好整改,确保火险隐患真正消除,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

(二)严肃值班纪律

各村、各林场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一旦发生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值班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应急扑救,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严防脱岗、漏岗、作风飘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对违规用火现象频发或因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不落实、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组织扑救不得力、火灾信息隐瞒不报、隐患整改不到位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