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年不订立的,自用工满一年之日起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年不订立的,自用工满一年之日起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