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是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全县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城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晋城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沁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沁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