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经费标准是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特殊教育1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