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灾害救助新形势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

(2)解决灾害救助新问题的需要

机构改革以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发生明显变化,现行预案在响应启动条件、相应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之处,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响应效率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急需,推动灾害救助实现由“兜底为主向“提高品质”的提升。

(3)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的需要

规范自然灾害防范和救助等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运行,建立健全全县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