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沁水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根据灾害性天气致灾和应对处置工作特点,将气象灾害分为暴雨;干旱;强对流(短时强降水、冰雹、雷暴大风)和大风;高温;低能见度(大雾、霾和沙尘(暴));暴雪;低温(寒潮、霜冻和持续低温)等七类,实行分类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大面积停电、交通中断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据相关应急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