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适用于沁水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时开展的灾害救助工作。

《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