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乡镇编制村(社区)“一制四案”(突发事件应急包保责任制和防火、防汛、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点),采取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确保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掌握物资需求信息。

推动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1处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卫星通信、无人机等先进装备,实现应急资源“一键调度”。

全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提升复杂环境下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