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明确了6项工作机制。一是专班推进机制。成立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作、统筹一体的工作格局。二是清单落实机制。对照重点任务,逐项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举措、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清单管理推进,层层压实责任,促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三是会商调度机制。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对工作进行调度,按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重点任务按序时推进、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四是问题整改机制。各职能部门采用“四不两直”暗访、媒体暗访、无人机采集等方式,排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提醒各县(市、区),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五是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项目资金县级强化资金统筹和配套,向重点任务、重点区域倾斜。乡村两级做好资金使用。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六是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与乡村治理结合起来,列入村规民约,倡导爱家园、爱家乡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