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采用申报制,每季度申报一次,由沁水县旅游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形成奖励初步方案,再经文化和旅游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