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成立“气化沁水”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05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成立“气化沁水”工作专班的通知

沁能源发〔2021〕39号

各有关乡镇、企业:

为提升煤层气就地转化利用水平,推进“气化沁水”建设,按照“就地利用、余气外输”的原则,发挥我县煤层气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着力在居民气化率提升、管道互联互通、燃气市场规范、价格机制形成等方面改革创新,提升煤层气城乡居民消纳利用水平,根据2021年“气化沁水”工作方案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气化沁水”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县居民气化率达到92%;基本实现县域内煤层气主干管道互联互通。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气化率

1.目标任务

2021年,沁水县居民气化率由85%增至92%,新增气化人口1.33万人。其中:7月份新增气化人口0.33万人,8-12月每月新增气化人口0.20万人。

2.工作要求

7月1日后,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对标任务分析差距,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每月2日前上报《沁水县2021年“气化沁水”__月工作调度表》以及《沁水县2021年煤层气用气月度统计表》。

(二)管网及增压站建设

1.目标任务

2021年,投资3.038亿元建设8条煤层气主干管线、3座增压站。完成区域城燃管网建设,年底基本形成“主干管道互联、城燃管道成网”的供气管网系统。

2.工作要求

7月1日后,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对标任务分析差距,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每月2日前上报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等情况。

7月31日前,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完成新建项目前期手续。

9月30日前,续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的80%,新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的70%。

12月31日前,所有项目完成年度投资。

三、工作专班领导组

为确保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成立工作专班领导组。

长:陈向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车凤城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沁龙主任科员

员:蔺沁松煤层气行业股股长

煤层气安监股股长

王兵兵应急节能股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层气安监股,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气化沁水”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压实责任。各实施项目单位要按照“气化沁水”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制定阶段性目标;加强统筹调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互联互通管线必须进行核准备案,完成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到我局报备后方可施工建设。未完成“三同时”手续擅自施工,严肃查处。按照“四个一批”严厉惩戒。

(二)统筹推进,协调配合。各实施项目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推动项目落地,持续加快“气化沁水”项目建设。要责成专人负责按时报送相关报表,逾期未报将进行全县通报。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各实施项目单位要紧盯“气化沁水”目标任务,以提升气化率,管网建设互联互通为抓手,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结合各地实际,优选成本低、建设周期适配目标任务的方式先行先试,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沁水县能源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