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或公司:
经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安排,本县将安排实施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大数据服务站(农机社会化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智能化、精准化设备的购置及应用(数字化地块装备建设),农机、农艺新技术试验示范田(数字化地块)建设,农事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库棚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等。筛选条件为:
1. 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 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机具存放场所;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具备全程机械化(耕、种、管、收)作业服务能力,年完成作业面积1.5万亩次以上。丘陵、山区县可适当降低要求,但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得低于100万元,年完成作业面积不得低于1万亩次。
3. 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200亩以上(丘陵、山区县可放宽至100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4. 拥有较为先进的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5. 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 优先选择省、市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可在2025年3月19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含:
1. 项目申请书(样板1)。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 成员登记表(样板2)。
5. 机具登记表(样板3)。
6. 前两年作业情况记录(智能终端监控数据汇总表)。
7. 省、市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印证材料(相关文件)。
8. 牵头人征信证明。
联系人:明雅丽 电话:0356-7068123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样板1、2、3.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