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机人员队伍建设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机操作手精准作业水平及先进农机装备应用技能,进一步提升农机领域整体安全水平,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2025年农机人员队伍建设及农机安全教育两项培训任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公益性较强,有相应的教室场所、食宿配套、现代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管理制度齐全;
3.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承担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学员满意度较高;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6.具备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7.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政策规定;
8.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或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9.上年度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对各级审计、纪检监察、农业部门等检查中发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机构不得申报。
二、申报范围
农机培训学校、涉农院校、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企业等。以往承担过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优势明显、辐射带动广泛的培训机构优先考虑承担任务。
三、遴选认定程序
1.申请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资料:
(1)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培训管理人员构成;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培训场所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5)年度财务资料。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资质条件等审核。根据培训任务需要,统筹确定培训机构并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沁水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生产指导站(109室)递交申报材料(一式贰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明雅丽 0356-7068123
附件:培训机构申报表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