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到我局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启动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对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及时通过电话、邮箱、邮寄等方式申请工伤认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受伤人员快速办理工伤认定(附件1、2、3)纸质申请材料暂由申请人保管,待疫情解除后再交到沁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或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邮寄到沁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356-3181509
邮寄地址:沁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5室
附件1:工伤事故认定承诺书.docx
附件2:工伤认定申请一次性告知书.docx
附件3:工伤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