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核定2025年第二季度用水量取用水
单位的通报
为保县水务局对各取用水单位用水量的动态掌握以及水资源税的及时缴纳,各取用水单位必须在下季度15号之前完成核定上季度的取用水量核定,现对未及时核定2025年第二季度用水量的取用水单位予以通报。
附件:未核定2025年第二季度用水量取用水单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