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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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03/2025-0011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赈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发改发〔2025〕4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赈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03 发布机构: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群众务工收益足额落实,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稳就业、促增收、强基建的政策效能,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最新部署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赈项目监督检查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督原则

以工代赈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坚持“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工程只是手段,赈济才是目的”原则,统筹考虑实际需要和群众意愿,以保障项目质量、资金安全、群众受益为核心,将监督检查贯穿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

二、细化检查内容,聚焦关键环节

(一)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环节

重点检查项目立项申请、立项审批、实施方案编制(中央预算内资金需明确吸纳带动务工人数,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低于40%,占省级资金比例不低于30%。)、群众务工需求摸底等情况,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合规、精准。

(二)项目建设实施环节

1. 工程质量与进度:核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推进;

2. 务工组织与报酬: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项目所在地随机抽查项目,重点关注资金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抽查务工人数比例不低于10%,检查本地群众务工岗位设置、实际参与人数、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需实名登记、银行代发)及占比达标情况;

3.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自筹资金筹集落实情况。

(三)项目竣工验收环节

检查项目资料归档、永久性公示牌以及工程后续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三、创新检查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1. 不定期对项目现场、务工人员进行抽查,了解项目真实进展与群众受益情况;

2.运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以工代赈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对以工代赈项目进行动态调度,有效了解项目施工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吸纳带动务工人数、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对发现问题开展线下实地核查。

四、强化问题整改,严肃结果运用

(一)处置措施

1.资料申报。如发现虚报项目规模、务工人数等,立即取消项目申报,停止该单位三年内以工代赈类项目申报资格;

2.工程进度。如发现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质量不达标,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逾期若整改不到位,移交县纪委处理;

3.资金管理。如发现挪用项目资金、劳务报酬占比不足,责令限期追回资金、补足劳务报酬,并对责任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如自筹资金一年内不到位,严重影响国家重大项目库信息调度将暂停该单位项目申报。

(二)整改措施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以工代赈监督检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及时限;

2.实行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3.将监督检查结果与下一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分配、乡镇绩效考核挂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辖区、本领域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岗;

3.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务工;

请各乡镇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本辖区以工代赈项目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县发改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慧  张薇  

联系电话:0356-7022477

附件:1.沁水县以工代赈项目监督检查表

2.沁水县以工代赈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调查核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