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劳动仲裁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将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作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广大劳动者安心务工,预防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的重要手段。不断从劳动关系维权宣传,到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受理、调查取证、调解仲裁等环节,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坚持以劳动仲裁工作彰显为民服务底色。
一是优化立案受理流程。坚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快审快立,对提交相关申请的群众,第一时间进行初步审核,对不适用仲裁的相关案件,第一时间向申诉人进行详尽解答;对申请仲裁相关材料齐全的群众,在当场审核材料后第一时间告知仲裁立案。同时设立仲裁工作立案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申请仲裁案件,优先受理,快速立案,为群众节省不必要的时间和成本。
二是强化调解优先原则。坚持劳动仲裁防范潜在风险、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始终贯彻调解优先、仲裁补充的策略,确保争议解决高效有序。推行“案前调解+庭中调解+裁后疏导”的全程调解模式;在开展仲裁开庭的过程中,详尽听取仲裁各相关方的申辩理由和举证相关材料,深入分析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化解分歧;对有调解意愿的,调解员介入组织调解,当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避免冗长诉讼程序。这一系列措施显著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包括减少时间消耗和经济负担,同时提升了仲裁效率和社会满意度。
三是加强裁审衔接与执行协作。通过建立健全与人民法院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实现数据互通与资源整合;主动邀请法院专业人员提供法律指导与监督;针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组织跨部门研讨与协调,确保裁决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实际执行力;同时,完善后续执行联动流程,消除劳动者权益保障中的梗阻环节,切实打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