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劳动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指导意见》(晋劳社厅发〔2007〕8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9〕5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增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6〕131号)、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沁人社字〔2018〕3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如对公示人员情况有异议,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356-702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