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30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沁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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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省、市、县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晋城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计分办法

全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 减分制综合运用计分办法。

权重赋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100分设置各自权重分值, 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三级指标按照所属二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

加分制:亮点特色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率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单独设置。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自身权重分值。减分上限在评分标准中单独设定。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三、考核等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优秀所占比例为30%)。各等次的分值标准:

优秀:制度完备、流程高效、衔接紧密、工作有亮点、社会口碑好。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

良好:制度较完备、流程较规范、无明显短板、有一定特色。综合评分80-89分。

一般:有基本制度和流程,能按规定完成基本工作,无明显短板。综合评分60-79分。

较差:制度不全、流程低效、有明显短板、有负面影响、被多次通报。综合评分60分以下。

四、考核程序

(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提前1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准备考核相关印证材料(见附件4)。

(三)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网上检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通报及向社会公开,并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以及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者提请县政府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单位,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者提请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措施要在接到通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县考核办, 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1.202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2.2021年度沁水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21年度沁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 

      4.被考核单位准备工作及印证材料清单